1、先进先出的原则:生产日期在先的商品摆放在销售前端、防止商品损耗。
2、货签对位的原则:商品与价格签一一对应,价格签包括POP、价格立牌、贴签等标明商品价格或性能的标识。货架上的介绍牌清晰的说明了商品的特点,标价签上标明了数量和特殊商品的产地。
3、分类陈列的原则:一般按用途、性能、颜色、品牌、大小对商品进行分类组合。
4、纵向陈列的原则:当一类商品品种数超过4种时,商品陈列时应由上至下纵向摆放。
5、关联陈列的原则:按使用目的、用途、卖给谁等关联关系,使商品组合起到互补和延伸的作用。
6、配色协调的原则:相临商品之间颜色、形状、大小反差不应过大;纵向陈列的商品上下之间的颜色反差不应过大一般由暖至冷色调过度(冷暖交替陈列应注意配色的和谐)。
7、黄金位陈列的原则:货架离地约120-160CM的区域、堆头、端架、临通道区域应陈列高利润商品、季节性商品或需突出陈列的特价商品。
8、陈列量与销售量及采购量相协调的原则:依据价格中心线的原理指导陈列、调整商品结构和采购;确保主力商品的货架空间和规模优势,减少替代性商品对主力商品的影响。